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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

来源:江西国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4


项目设立目的及支持重点

促进研究开发积极性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申报所需的主要条件
(1)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率不低于 10%。
(3)三个会计年度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070;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5)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等条件。


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资金扶持
新余市政府奖励 4 万元,高新区奖励 6 万元,减免企业所得,按照 15%进
行企业所得税征收。
预计申报时间
每年 5 月份和 9 月份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