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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技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独角兽(潜在、种子) 和瞪羚(潜在)企业的通知

来源:江西国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9

一、申报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江西省内,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所在行业属于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四新”领域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

1.独角兽企业

指具有发展速度快、稀少,是投资者追求的目标等属性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0911日(含)之后注册);

②  估值≥10亿美元;

③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2.潜在独角兽企业

指从创业团队、产业方向、技术创新能力及发展趋势看,具有成为独角兽企业潜质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成立时间10年之内(201011日(含)之后注册);

②  成立5年之内(201511日(含)之后注册)估值≥1亿美元,或成立5-9年估值≥5亿美元;

③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3.种子独角兽企业

指处于创业期,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商业模式得到资本和市场初步认可的,具有成为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潜质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411日(含)之后注册);

②  估值≥1亿人民币;

③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二)瞪羚(潜在)企业

1.瞪羚企业

指跨越死亡谷、进入高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也被称为高成长企业。需同时满足增长率与创新能力条件,具体为:

1)增长率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于200511日(含)之后注册,2015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2015-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且2018年度正增长;

②企业于200511日(含)之后注册,2015年雇员人数≥100人,2015-2018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30%,且2018年度正增长;

③企业于201511日(含)之后注册,2018年营业收入≥5亿元,且2018年度正增长;

④企业于201011日(含)之后注册,且2018年营业收入≥10亿元,且2018年度正增长。

2)创新能力条件

20152018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即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5%(注册时间不足4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2.潜在瞪羚企业

指发展迅速,有希望快速成为瞪羚企业的创新型科技企业。需同时满足增长率与创新能力条件,具体为:

1)增长率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于201011日(含)之后注册,2016年营业收入≥500万,2016-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且2018年度正增长;

②企业于201011日(含)之后注册,2016年雇员人数≥50人,2016-2018年雇员总数复合增长率≥30%,且2018年度正增长;

③企业于201711日(含)之后注册,且2018年营业收入≥1亿元,且2018年度正增长;

④企业于201511日(含)之后注册,且2018年营业收入≥3亿元,且2018年度正增长。

2)创新能力条件

20162018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即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5%(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三、组织申报流程

1.企业填报。申报企业登陆“江西 独角兽|瞪羚企业服务平台”(http://jx.chinagazelle.cn/),注册登录所属企业,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上传申报材料的复印盖章扫描件。

2.推荐部门初审推荐。推荐部门在线对所属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时在线推荐申报。推荐部门为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赣江新区、国家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3.第三方机构复审。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推荐部门通过初审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复审。

四、申报时间

201991日至10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