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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

来源:江西国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4

项目设立目的及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 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6 个试点专项项目。


企业申报所需要的主要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 1 年以上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项目(合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 o"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4 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应为 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合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项目(合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资金扶持
      项目申报成功后将给予一定项目资金扶持。
预计申报时间
每年 12 月份左右。